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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建设发展投资公司职能:
筹集建设资金,开展重点项目建设投资、园区建设投资、城镇建设投资和土地开发;接受委托组建非赢利性、公益性建设项目法人,实施项目建设;接受委托实施与管理国家开发银行及上级投资公司在本县实施项目的投资和管理业务等。
融资投资申请条件和程序:
一、申请投融资建设项目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1、项目建设符合县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及县区域经济政策;
2、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省发改委批复,完成规划、土地和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
3、属于县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确定的项目;
4、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还款能力或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5、项目资本金及配套资金落实,项目具有明确的资金使用方案、贷款本息偿还计划。经营性项目具备相应资产抵押和权益质押条件。
二、申请投融资建设项目业务流程:
向县建投公司申请——县领导小组批准——推荐到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进行贷款产品设计——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确定贷款实施具体方案——贷款发放和后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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